您好,欢迎来到浩渤招标平台!

 
首页 >  资讯动态 >  平台咨询
国务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人民普惠性生活服务
更新时间:2021-11-17 11:51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03号)。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03号)。

  通知明确,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纳入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予以统筹。加强省级统筹,推动县市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城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并动态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确保项目全覆盖、质量全达标。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短板状况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

相关新闻
招投标必知:中标的四个法定要求!
2021-11-29 18:03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
法律声明
2022-04-12 21:44
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
2021-11-17 1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的法律。

 400-677-7917
 投诉邮箱:HbzbCsd@yeah.net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8:00
     
自动分配在线客服微信
微信小程序

2021 © Copyright 北京浩渤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1602000950号 京ICP备2021026269号